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供大家参考。
单位消防平安检查纪录表
序号 内
容 落实 状况 1
是否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并报消防部门备案。(查看有关文件)
2
是否确定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查看有关文件)
3
建筑是否有擅自改动或擅自变更用途的状况。
4
大型活动是否经过消防审批。
5
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附 1)
6
禁火部位标志及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
每日防火巡查开展状况,检查纪录是否齐全。
(查看检查纪录内容、有无签字,发觉的隐患及责令当场整改状况有无纪录,附 2)
8
每月一次防火检查开展状况。(查看检查纪录内容、有无签字)
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查看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10
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是否畅通。
11
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2
灭火器位置醒目,便于取用,定期进行修理保养。
13
室内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齐全好用。
14
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完整好用,并设有明确标志。
15
防火门是否正常。
16
防火卷帘是否正常运行,手动、自动掌握功能是否正常。
17
机械排烟、送风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18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1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0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掌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1
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2
消防水泵是否正常运行。
23
消防水箱是否正常运行。
24
消防电梯是否正常运行。
25
是否落实消防通讯装备。
26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修理保养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修理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修理保养合同。
27
电气设施是否经消防平安检测。
28
有无配防烟面具、手电筒,高层建筑是否配备高空缓降器(建议条款)
29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高层建筑登高消防车停靠位置是否被占用。
30
对每名员工每年两次的消防平安训练培训是否落实。(附 3)
31
消防平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接受消防部门消防平安特地培训。(查看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平安重点岗位培训证书,附 4)
32
每半年一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开展。(查看演练纪录)
33
消防档案是否齐全。(附 5)
34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是否落实。
35
对承包、租赁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是否开展。
检查单位:
主管负责人: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录:
有关说明及附录
☆★说明:本表某些规定是对重点消防单位的,这些在检查表中是以*作标记的。
☆★检查依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
2)《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山东省省政府 149 令)
3)《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我国三部局[2004]第 4号)
☆★附 1: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
1)
消防平安训练、培训制度 2)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
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
消防值班制度 5)
消防设施、器材修理管理制度 6)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7)
用火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8)
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9)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1)
燃气和电气设施检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12)
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3)
消防平安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4)
特种岗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15)
危急品管理制度(生产、储存、领用)
☆★附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2)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6)其他消防平安状况。
应责令当场改正的 8 项行为: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附 3:消防平安培训有关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人员密集场所两个力量建设有关内容;
6)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和学问和技能。
☆★附 4: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平安特地培训
1)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特别岗位工作人员(药剂室、高压氧室、制氧室)。
☆★附 5: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平安基本状况和消防平安管理状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状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依据状况变化准时更新。单位应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一)消防平安基本状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状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平安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平安责任人;
4)消防平安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状况;
7)与消防平安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状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平安管理状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纪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修理保养的纪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状况纪录;
4)防火检查、巡查纪录;
5)有关燃气、电气设施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纪录资料;
6)消防平安培训纪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纪录;
8)火灾状况纪录;
消防奖惩状况纪录。
其次项规定中的第(2)、(3)(4)(5)项纪录,应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觉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6)项纪录,应记明培训的时间、参与人员、内容等;第(7)项纪录,应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部门以及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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