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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罗定市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4 20:20:08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建设,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罗定市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罗定市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

行业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建设,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20157号)为主要内容,结合《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委办〔20154号)的要求,确保按计划落实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将金鸡镇、苹塘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列入攻坚重点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以点带面,全面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全面杜绝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攻坚任务

(一)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必须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企业法人或第一投资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严禁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上岗;

2)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各种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严禁在岗位责任不清、管理考核要求不明确和作业现场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设计)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3)必须规范、完善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生产的档案记录并及时更新,确保标准化建设持续运行;

4)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到位,淘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推广使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技术及装备。

(二)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减少周边群众信访投诉

1)严格按照已批准通过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设计的能力组织生产,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杜绝超能力生产的违法行为;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层或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坚决杜绝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式开采及二次爆破破碎,鼓励采用新型的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

3)大力整治不规范的开采行为,按照国家总局关于非煤矿山“三项监管”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专家会诊、风险分级及微信助力等监管手段,通过专家查隐患,全面整治辖区内非煤矿山存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

(三)规范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杜绝边建设边生产的违法行为

1)及时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新、改、扩建的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2)对新、改、扩建的非煤矿山企业,将加大巡查的次数及执法处罚力度,杜绝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开工或边建设边生产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责任及攻坚措施

(一)成立攻坚工作小组。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鸿标任组长,镇(街)辖区内有非煤矿山企业的安监所所长为成员,负责攻坚工作的督导、指导和协调工作。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攻坚工作的总协调联系人:市安全监管局安监股谭硕政(电话0766-383928818933033962,邮箱:ajg0766@163.com)。

(二)配合云浮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一次会诊式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和完善预防性措施;加大日常突击暗查、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

(三)召开1-2次攻坚小组专题座谈会,逐一点评攻坚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四)市安委办将对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攻坚战期间实行定期调度、抽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向重点镇(街)所在党委、政府通报攻坚工作情况;对攻坚措施落实不力、应停未停、应整未整、放低标准条件、任务进度严重滞后或事故超控的,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严格问责。

四、工作安排

攻坚工作自20154月至2015年底基本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154月底)

印发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攻坚工作小组动员大会,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诊断阶段(20155-8月)

按照攻坚任务的内容,工作小组会组织专家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会诊”,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及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案”并责令限期整改,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处罚。

(三)督促整治阶段(20155-11月)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工作小组将督促矿山企业组织专家或聘请技术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时掌握每一个隐患整改的进度及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20158月、12月)

各地对攻坚的工作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8月底、12月底前报工作小组联系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经整改后复查不合格的或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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