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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绿园区全面开展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8 09:05:07 来源:网友投稿

绿园区全面开展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确保全区房屋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绿园区全面开展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绿园区全面开展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



绿园区全面开展城区房屋安全管理

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确保全区房屋安全形势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831日,在全区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房屋安全夏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近期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蒋超良省长、姜治莹市长在省、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确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针对夏季气象特点,从现在起,各相关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危险房屋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快改造”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充分准备、严阵以待、全力应对,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夏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依法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公共场所房屋,特别是:

1.已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

2.超设计年限使用的旧房屋;

3.未经批准改变结构、影响结构安全的房屋及其他可能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整治内容

(一)抓好房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镇街要组织、动员辖区内房屋产权人(产权单位)和使用人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协助管房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对隐患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意识。

二是对辖区内存在隐患的住宅房屋及重要公共场所房屋、已列为重点监管的房屋要及时进行检查,检查房屋是否出现险情、原有居民已迁出空置的危房是否有其他人员临时居住、空置的危房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三是对能进行拆除的D级危房要及时组织拆除;对暂不能立即拆除的危房,要及时补设已缺失的警示标识,对需要重新设立围档及相关安全围护设施的要加快安装设置。

(二)落实好危险房屋防汛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危险房屋防汛应急预案。各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在汛期要亲自带班,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危险房屋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信息的及时发送、联络畅通。认真落实危险房屋防汛值班电话(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网络传输系统。

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危险房屋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要准备充足的抢险救灾物资(丝袋、锹镐、铁线、木桩、砂石等)和机械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立即投入使用。

(三)做好未拆除D级危房的改造工作。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街道要全力推进D级危房拆除改造工作,负责属地内居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产权人有条件自行改造的,由产权人自行组织实施,房屋所在街道负责督促落实;产权人无力自行改造的、弃管或无产权人的,由房屋所在街道上报区里,按照与棚户区(旧城区)改造捆绑开发、翻建改造、加固改造等方式,加快组织、推进现有已鉴定D级危房的改造安置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排查整改阶段(715日前)。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按照“谁的房、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及时采取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向所在镇街报告。各相关镇街要组织做好汛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协助管房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对隐患进行整改。

(二)检查复查阶段(716日至815日)。

根据上一阶段自查、整改情况,各相关镇街要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切实做好汛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将对重要建筑、D级危房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复查,对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和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督办。

(三)巩固验收阶段(816日至831日)。

各相关镇街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汛期危险房屋专项行动“回头看”,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夏季汛期雨多,是房屋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相关镇街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蒋超良省长、姜治莹市长在安全生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实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职责,并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

各相关镇街要坚决落实各项措施,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措施早到位、隐患早排除,彻底整治危险房屋隐患。尤其,要切实加强对已空置D级危房的监管检查,并尽快组织拆除。工作中要做好政策宣传,明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应配合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排险解危。各相关镇街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指定专人,及时报送。

各相关镇街要指定专人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并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住建局:一是每月2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二是在得到危险房屋汛情、灾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及时上报险情地点及情况说明;三是防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于825日前书面报送全面情况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各镇街要将此项行动常抓不懈,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人:区住房保障中心 丁宁

联系电话:87600518

   箱:3829915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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