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方案2017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为全面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的各项工作,本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步实施、全面提升”的原则,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
攻坚行动推进方案
2017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为全面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的各项工作,本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步实施、全面提升”的原则,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系统组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深化“文明服务上水平、人民满意在交通”主题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力争在测评中不丢分、不落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抓实抓好三项工作,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1.高标准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依照《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责任清单》(以下简称“创城责任清单”),网上申报内容涉及: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把好“六关”和公益广告刊播;三是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四是建立交通系统信用体系;五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六是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标;七是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2、圆满完成实地测评工作。根据创城责任清单,实地测评以交通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出租汽车、公交路线为测评重点,内容涉及公益广告、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安全设施、投诉处理机制、标志标识、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诚信待客、遵章守规、文明出行等方面。
3、打好交通及停车秩序整治攻坚战。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行车及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教育处罚力度。着力提升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文明交通习惯养成。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日—3月31日)。局直各相关单位按照创建目标要求,制定方案,细化指标,摸排底数,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4月1日—5月31日)。局直各相关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评,针对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严查立改;扭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提升。局文明办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及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整体推进(6月1日—6月30日)。局直各相关单位对创建任务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对仍未达标项目整改落实,对已达标项目巩固提升。局文明办开展模拟测评,查找存在问题,切实巩固和保持创建成果,制定完善长效推进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市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政策法规处),负责创建标准的细化分解,抓好协调推进工作。局直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具体工作。局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负责,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文明办在创城攻坚期间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局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分工,调度督导相关部门完成任务,并向局文明办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各单位要对部门工作进行自查和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对进展迟缓、工作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申报文明单位,并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高密度、大力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市民监督和纠正行业各种不文明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