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洁净城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统一要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打造“洁净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建设民富区强的魅力新丛台为目标,本着分工负责、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丛台区深入推进“洁净城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深入推进“洁净城市”加强城市
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统一要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打造“洁净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民富区强的魅力新丛台为目标,本着分工负责、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的原则,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洁净城市”向纵深发展。加大投入保障,精心安排部署,量化指标体系,严格对标落实,打造一个洁净、有序、绿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区整体形象和品位。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环卫清扫质量
1.在全区主城区范围内实行“双五双十”标准。即次干道街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废、弃、扬清理不超过5分钟;支路、小街巷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废、弃、扬清理不超过10分钟。
2.加大道路的机械化清扫力度。确保主城区所有城市道路达到路见本色,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3.提高人工保洁质量。按照“双五双十”标准足额配备环卫清扫保洁员,配足清扫保洁工具,大力推行限时限量保洁法,实施网格化管理和路段责任制,落实“定格、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定额、分人到段,全面实现垃圾落地限时限量管理制。
4.开展垃圾死角大清扫,提升清扫保洁水平。对全区次干道、小街巷、树穴、收水口、绿地等死角、死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城市干净整洁。
责任主体与配合部门:区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5.提升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管理,确保实现“垃圾不落地”的目标。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防止臭味扩散、防止遗撒滴漏。加大国标240垃圾箱配套车辆的采购力度,提高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效率,逐步实现垃圾收集由人工化向机械化转变的过程。同时做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责任分工:区房管局、区财政局负责国标240垃圾箱配套车辆的采购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监管工作;区房管局负责物业小区垃圾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老旧和后勤自管小区垃圾清理工作。
(二)强化市容市貌管理
1.突出店外经营治理。全区所有沿街门店一律禁止店外经营行为,严禁在门店外路面、台上台下摆放物品,采取签订承诺书、建立沿街门店管理档案、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杜绝商户在店外从事维修、加工、制作、喷漆、餐饮、烧烤、洗车、摆放悬挂物品等经营行为,达到沿街门店橱窗、大门及两侧墙面整洁明亮,台阶及门前干净卫生,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店外经营、乱堆物料和乱倒垃圾现象。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通过严管重罚、停业整顿等措施,促使沿街门店经营井然有序,容貌整洁靓丽。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整治落实。
2.抓好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治理。取缔所有自发的日用百货类马路市场,规范管理批准保留的成型马路市场。已批准的18个成型马路市场要在总量上压减10%,市场两端设置市场名称标志,严格在划定范围经营,安排专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持市场卫生;占据便道的须留出人行通道和盲道,人行通道至少留出1米;有构筑物的要做到构筑物整洁美观、干净有序,保障市场内车辆通行。全面清除次干道、小街巷和未移交道路上的各类流动占道摊点,实现退路进场,凡未经批准的违法占道经营一律取缔。全面取缔占道洗车,解决乱排污水、损坏便道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马路市场和次干道、小街巷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落实。
3.规范早夜市管理。严格早夜市启闭时间。早市闭市时间不晚于8︰00;夜市开市时间夏季不早于18︰30、冬季不早于18︰00,闭市时间不晚于24︰00。早夜市闭市前15分钟,市容管理人员要督促市场业主按时清场闭市,环卫工人跟进清扫,做到人走摊撤地净。按照“总量控制、强化管理”的要求,抓好早夜市整治,在往年19个早夜市路段基础上适度压减早夜市数量。除批准的早夜市外,其他路段摊点一律取缔。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区农牧局、区爱卫办配合整治。
4.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及城中村内的小广告。同时,加大对非法张贴小广告人员的依法打击力度。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区城管局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小广告清理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张贴非法小广告违法人员的打击工作。
5.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全面整治门头牌匾乱设乱挂,拆除过期、废旧、残缺的破旧牌匾指示牌,按照“一门一牌、一街一景”和同一街道(路段)店牌规格、材质、式样、色调、尺寸、布置形式六统一的要求进行规范。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整治。
6.整治各类棚亭。对各类棚亭进行分类整治,社区内外的简易棚亭全部拆除;未经批准的各类棚亭全部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保留的各类棚亭,要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城市管理要求整顿到位,不得占压盲道设置。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整治。
7.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一是增设非机动车道停放场(点)。在城市道路两侧空闲场地及商场、公园、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设置停车标志牌,划停车线。使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在线内分类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遏制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二是强化中小学校非机动车辆管理。学校教职工及学生车辆要在校园内停放,无法在校内停放的,由区文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周边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使校园车辆规范停放。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区教体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整治。
(三)加大工地围挡监管力度
1.围挡设置。全区范围内的拆迁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式围挡,全区次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小街巷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如有的路段需做三面翻广告,按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定,广告的位置、结构形式由区城管局审批并负责监督管理。围挡广告要做到外型美观、内容健康、画面整洁,不能破损污浊,围挡广告画面推广采用车贴式广告,主城区车贴式广告要达到30%以上,杜绝使用喷绘外挂式广告。对围挡下方裸露的缝隙要进行修补更换,围挡底部要封死,不能留空。出于安全原因需要留缝的,要在围挡下方外侧与道路衔接处,采取垒矮墙硬化或种植黄杨篱绿化等措施进行遮挡。
责任分工: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城管局配合落实。
2.工地管理。对所管辖的在建无手续工地采取网格包片的形式,把辖区分为六个区域,强化片区巡查,机动补缺,完善巡查制度,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及早发现、有力制止、及时上报”的工作要求,使得辖区所有工地全部达到: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车辆100%冲洗、闲置地块100%绿化、现场搅拌100%取缔、新建项目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6个100%的要求。同时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台账,巡查人员对每天的巡查工作进行记录,如实记录巡查时间、人员、区域,发现的问题及报告、处置(制止)情况并妥善保存备查。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的要求,以6个100%为目标,对无手续的在建工地全面落实停工。对每个工地白天不少于四次巡查,夜间巡查不少于两次。对工地裸土进行全方位覆盖,对能硬化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硬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对于重点工地加强夜间巡查,防微杜渐,彻底杜绝区域内手续不齐全工地偷建抢建和扬尘污染事件发生。实行与施工工地负责人一周一约谈制度,一经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工地负责人立即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全力以赴做好空气污染防治的整治工作。
责任分工:区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建设一批标准化菜市场,让便民实惠落在群众身边。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建设菜市场(根据道路、河流、铁路等分割因素,可适当调整标准),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强化协调,2017年在我区范围内规划建设3个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探索免费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建设途径,选一个市场为试点,建设免费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大力引导占道摊点退路进场、方便市民群众生活。对建设标准较低的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实现无摊点外溢、无棚帐乱搭、无货物乱摆、无条幅乱挂、无垃圾乱倒的目标。
责任分工: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各乡镇(街道)、区城管局配合落实。
2.设置一批烧烤夜市大院,使市民群众的餐饮更环保。在107国道以东、和平路以北、北环以南、尚代线以西区域范围内一律禁止店外露天烧烤。充分利用空闲地建设3个烧烤大院,要引导露天烧烤、夜市餐饮商户进场入院经营。烧烤大院要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加强对烧烤大院的管理和清扫保洁。每个经营摊点必须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在室内烧烤要使用无烟环保烧烤炉具。
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实施、区城管局配合落实。
3.完善住宅小区配套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果蔬摊点进社区。积极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经业主大会依法同意后,在有空闲场地的小区设立便民果蔬摊点,实行定位、定时、定人管理,规范经营,方便居民生活。2017年要完成5个以上便民果蔬摊点的设立。二是完善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在新建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便民蔬菜直销店,使鲜活农产品进入社区,解决居民买菜难问题。三是选5个社区建设好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亭,实行规范管理。同时,积极谋划建设再生资源集中收购场站,规范废品回收行为。
责任分工:区商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三、实施步骤
本方案总体上按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3月15日—3月31日):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和市城管委的总体部署,区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部署,拿出切实可行措施,制定具体推进方案,需要多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要提前沟通,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时限具体、措施扎实。3月15日前,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辖范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二)第二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强势推动实施,集中攻坚落实。区各相关部门要以动为先,挂图作战,倒逼落实,采取强力措施,突出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相关任务目标。原则上6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任务总量的50%以上,部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0月底前,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协调推进,完成全部任务总量的95%以上,部分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考评验收,总结巩固长效。11月份,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限期整改,使各项任务目标高标准落实到位。区城管委办公室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评。12月份,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不足,梳理经验,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对接省、市相关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巩固提高方案,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新常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深入推进“洁净城市”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落实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议、《河北省“洁净城市”实施方案》以及《邯郸市深入推进“洁净城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认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布置调度城市管理阶段性重要工作,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和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市政府、市城管委及区政府、区城管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强力推进,层层落实,不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调度协调,实行巡查制度。区城管委要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相互协调配合,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相关部门的各级领导要走出办公室、走上街头,按照区政府巡查制度的要求对各自承担的任务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对责任不清、分工不明、交叉管理、多头联动的工作加强调度协调,解决推诿扯皮和无人管理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健全激励机制,突出先进引领。区城管委要积极发挥日常督导和先进引领作用,对城市管理中的市容市貌、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工地监管、店外经营、马路市场、小广告治理、广告牌匾整治等日常管理的各项内容分门别类进行考评,同时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烧烤大院建设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也要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每季度通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评选各项工作先进单位和进步单位。对各单位在“洁净城市”工作中的亮点工作,要广泛选树标杆,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广运用,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在全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区城管委日常检查考评成绩要作为年底对各责任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联合执法,实行重处重罚。参照去年我区创建洁净城市开展城市容貌集中整治工作模式,从城管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根据辖区整治任务组成若干治理分队,采取“城管+公安”集中整治模式,实行联合执法,大力度开展协同整治、合力攻坚。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类行为,特别是对屡教不改、不遵章守规者,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从重处罚,通过依法严管重处建立规矩,警示他人,使广大市民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夯实网格责任,完善数字监管。区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推行网格化管理,把每个网格的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公示责任网格、责任人、工作标准和监督电话,实行“定格、定员、定岗、定责”,加强对承担任务的自查、巡查和问题处置,进一步优化管理,提高效率。同时,要强化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提高城市智能监管水平,建立信息快速处置指挥中心,实现城市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管理监控数字化以及管理绩效数字化,有效提高城市管理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区相关部门、重点单位要加强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联网对接和沟通协调,确保平台良好运行。落实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加强数字视频监控建设,实现数字化记录、数字化网络化传输和数字化管理,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和质量。
(六)注重舆论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开展“洁净城市”活动,既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和大力推动,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配合支持。区文明办、区主流媒体要加大“洁净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热情参与。引导市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破除陋习,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要加强监督,加大曝光、处罚力度。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的作用,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