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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含山县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30 11: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含山县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实施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工程,加快我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含山县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含山县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完整版】



含山县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实施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工程,加快我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 20165号)、《中共含山县委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含发〔201610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发挥水利行业特点,加强贫困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升贫困村水利建设水平,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基本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任务,其中,除险加固2座小型水库,更新改造9162千瓦小型泵站,新建或加固13座小型水闸,扩挖275座塘坝,清淤整治59条河沟;采取以适度规模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解决2210户、3734名贫困人口(含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7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三、总体布局及实施计划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结合贫困村地理位置等因素,划分滁河(滁南)、得胜河、裕溪河(巢湖闸下)三个片区。

滁河(滁南)片区包括昭关、仙踪镇,涉及仙踪镇六衖村、金洼村、五里村、骆集村和昭关镇东兴村、大宣村等6个贫困村,其中昭关镇东兴村、大宣村已全部通水。在地势相对较低,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计划建设4处集中供水工程,铺设管道供水到户,解决8997人(其中贫困人口501人)饮水安全问题;在地势较高、居住分散以及水源有保证地区,计划新建6座拦水堰工程、1处一体化小型水厂处理设备,解决1178人(其中贫困人口106人)饮水安全问题。除上述工程外,计划对已通水自然村未通水贫困户采用管网入户,未通水自然村贫困户采取新增水井方式,解决1516人饮水安全问题。

得胜河片区包括环峰、清溪镇及褒禅山经济园区、含山县经济开发区,涉及环峰镇东山村和桥联村、清溪镇白马村和白衣村等4个贫困村,其中环峰镇桥联村已全部通水。计划建设3处集中供水工程,铺设管道供水到户,解决1999人(其中贫困人口141人)饮水安全问题。除上述工程外,计划对已通水自然村未通水贫困户采用管网入户,未通水自然村贫困户采取新增水井方式,解决760人饮水安全问题。

裕溪河分区包括林头、运漕、铜闸和陶厂镇,涉及林头镇双井村、毛滩村、运漕镇新港村、铜闸镇太湖村、陶厂镇司徒村等5个贫困村,其中运漕镇新港村已全部通水。计划建设3处集中供水工程,铺设管道供水到户,解决3305人(其中贫困人口127人)饮水安全问题。除上述工程外,计划对已通水自然村未通水贫困户采用管网入户,未通水自然村贫困户采取新增水井方式,解决583人饮水安全问题。

(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着眼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思路,以项目建设为根本,以财政投入为支撑,以社会保障为底线,因地制宜实施“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结合2016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补助资金和实施计划,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确保不漏建、不重建。计划提升改造除险加固2座小型水库,更新改造9162千瓦小型泵站,新建或加固13座小型水闸,扩挖275座塘坝,清淤整治59条河沟。

积极争取小农水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一事一议等支农涉水项目,注重整合实施,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支持“三农”发展水平。同时,注重建后管理,强化维修养护,充分发挥已建成项目效益,逐步解决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水利规划委员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影响工程建设各类问题,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检查、督查落实。

(二)加强技术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水务局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推进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水利建设提升目标实现;建立贫困村水利扶贫工作台账,逐村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个验收销号。各镇(园区)为建设主体,各成员单位及县扶贫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合力做好服务保障。

(三)加强资金保障,注重工程管理。通过紧盯国家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融资等途径,力促资金及时到位,发挥最大效益。严格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督促检查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建后管理,完善运行体制。结合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贫困村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用水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建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

(五)加强考核验收,确保任务完成。将水利建设提升脱贫攻坚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对各镇(园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实行销账,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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