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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暨贫困县摘帽初审方案会员分享【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1 10:10: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暨贫困县摘帽初审方案为做好2017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工作和贫困县摘帽市级初审工作,根据《2017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和市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暨贫困县摘帽初审方案会员分享【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方案】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暨贫困县摘帽初审方案会员分享【精选推荐】

2017年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验收

市级核查暨贫困县摘帽初审方案


为做好 2017 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验收市级核查工作和贫困县摘帽市级初审工作,根据《2017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核查目的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市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程序完整、结果真实,切实做到真脱贫、脱真贫,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减贫计划任务。

二、验收核查范围

全市5个重点县、6个面上县和3个管理区(经开区)

三、验收核查内容

1.贫困户脱贫验收核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重点核实“拟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住房是否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保障到位,脱贫程序是否规范完整,对每户进行综合评价(达标或未达标)。

“拟脱贫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达标:

①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今年省扶贫办确定的2017年脱贫标准线为 3200 元,社会救助(包括低保补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扶贫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不能列入贫困农户家庭纯收入。

②家庭成员中有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因病但未享受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纳入大病救助、大病起付线降低50%、购买扶贫特惠保和其他补充保险、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的机制等政策体系的。

③危房改造没有完成的;易地扶贫搬迁没有按“交钥匙”的标准完成的。(易地扶贫搬迁完成时间分两类处理:一类是以一户一宅形式建设的,必须在1231日前完成,一类是以公寓楼房形式建设的,原则上应在1231日前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延期至春节前完成)

④不能稳定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

⑤有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

⑥户主本人不签字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2.贫困村退出验收核查。核查小组在完成贫困户脱贫核查后,按照贫困村退出“一个确保、两个完善”的标准,进一步核实县区填报的《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2017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附件 3),计算该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是否达到退出标准,并对贫困村“村组道路、饮水安全、电力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保养、村级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等进行实地核查,对每个贫困村退出的复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达标或未达标)。

3、贫困县摘帽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和“三率一度”问卷调查,核算该县贫困人口漏评率、脱贫人口错退率和群众认可度,结合贫困人口脱贫达标率,评估该县综合贫困发生率。核查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

四、验收核查人员组成

根据验收核查任务和时间要求。组织7个验收核查组,成员由市扶贫办工作人员、市直行业扶贫有关部门(含统计部门、国调队)每单位2-3人(2名成员为副科以上干部)、县区扶贫办抽调1人(副主任)组成。其中市扶贫办抽调3位副处领导任验收核查组组长,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委各抽调1名副处领导任验收核查组组长,市扶贫办主任段贵建为验收核查总调度。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名额见附件8、具体分组与核查县区见附件9。请相关单位将抽调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129日下午1700前报市扶贫办,并通知参加验收核查人员交接好手中工作按时参加培训和核查工作。

五、验收核查方式

本次验收核查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汇报。验收核查组到县区后,听取县区关于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县区贫困退出各项指标整体完成情况。

2.查验资料。县区扶贫办将《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2017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附件 2)和贫困村退出名单、《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收集整理备查。验收核查小组主要查验档案是否完整,退出任务是否完成,退出程序是否规范。

3.随机抽样。市级验收核查每个县区随机抽取30%50%拟退出贫困村(少于3 个的,补足3 ,经开区抽查2个)和 2 个非贫困村(回龙圩、金洞、经开区抽查1个),每村随机抽取当年拟脱贫户 15 户(少于 15户的全覆盖)、往年已脱贫户6户、非贫困户4户进行验收核查。抽取比例不足当年拟脱贫人口总数3%以上的,扩大抽查面补足。

4.实地核查。验收核查小组成员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核查。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户核查预脱贫户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认真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核查统计表》(附件 1),并由验收核查小组组长签字确认。随后,对照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核查抽取的拟退出村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认真填写《2017年贫困村退出验收核查表》(附件2)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核查统计表》(附件3),验收核查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填写《贫困退出验收核查问题案例表》(附件5),验收核查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5.数据整理。验收核查小组对实地核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合格率后,由小组长签字确认,连同本小组的验收核查报告报验收核查组组长。验收核查组组长组织对各小组上报的情况和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后,填写《贫困退出验收核查合格率汇总表》(附4)并共同签字确认后,将《贫困退出验收核查合格率汇总表》、《贫困退出验收核查问题案例表》、验收核查情况报告、3个摘帽县核算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群众认可度及撰写初审报告报市扶贫办。

6.“三率一度”调查。在实地抽查贫困村的同时开展“三率一度”问卷调查,每个村走访调查25户,其中2017年拟脱贫户15户(少于 15 户的全覆盖,并从已脱贫户中补足调查问卷对象)、往年已脱贫户6户、非贫困户4户。调查对象应包含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贫困户。通过走访调查,逐户填写《永州市脱贫攻坚“三率一度”入户调查问卷》(附件6)。对往年已脱贫户,入户时询问脱贫退出时本户主或本家庭成员签字认可没有,脱贫退出是否达标。调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进行“三率一度”统计、汇总,填写《2017年脱贫攻坚“三率一度”统计表》(附件7)。

7.相关指标计算方法

贫困人口脱贫合格率计算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核查达标人数/核查总人口数×100%

贫困村退出合格率计算方法:核查达标村数/核查总村数×100%

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系统内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全村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错退人口=抽样错退人口数/抽样脱贫人口数×全村已脱贫人口数。

漏评人口=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抽样未建档立卡人口数×全村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数。

各地在计算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时,分母的数据原则上用公安部门2017年的农业户籍人口数,若2017年的人口数没有更新,可用2016年的农业户籍人口。但不管用的是哪一年度数据,录入系统的贫困村总人口数据必须与计算贫困发生率的数据一致。填报的未脱贫人口数,要减去今年各地拟脱贫人口数。2017年脱贫人口还未标识的非摘帽县,其综合贫困发生率=(拟脱贫人口数×核查不合格率+2016年底未脱贫人口数(包括兜底人口数)+漏评人口数+错退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帮扶工作满意度=抽样户认可满意人数/抽样总人数×100%

六、验收考核时间安排

验收核查时间为 12 1 日至 12 9日。具体安排如下:

121日上午9:30,各验收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在冷水滩参加动员培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 1日下午—12 7日,各验收核查组赴各县区开展实地验收核查工作;

12 8日上午 8:30,各验收核查组组长在市扶贫办集中汇报验收核查情况,并提交核查报告和统分表,宁远、双牌、江永3个摘帽县提交摘帽初审报告。

七、结果运用

贫困人口脱贫核查结果,以抽查贫困人口总体达标率乘以各县区拟脱贫人口数计算(若提供给核查组的全县拟脱贫人口数超过该县区控制上限数的,以该县区控制上限数作为拟脱贫人口数,再根据达标率计算实际脱贫人口数)。贫困村退出核查结果,以抽查贫困村总体达标率乘以县区计划出列贫困村数,作为该县区实际退出贫困村数。以上实际退出数就是扶贫信息系统的标识数。核查的退出结果作为2017年度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中减贫考核打分的依据。2017年各县区贫困退出计划见附件8

八、有关要求

1.各验收核查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本验收核查标准打分;廉洁自律、杜绝违规操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纪律要求,讲求实效。

2.验收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对本组验收核查工作负总责,作好分工安排,按照2人一个小组进村入户开展实地调查,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相关表格统计汇总、佐证材料的搜集填报,相关表格必须由负责验收核查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完成抽样核查任务。

3.各县区要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积极配合验收核查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实事求是、全力配合,不得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不得干扰评估核查,凡不配合、干扰核查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联系人:*** ****

贫困退出验收核查邮箱: ****@163.com

附件:

1.《贫困户脱贫验收核查统计表》

2.2017年贫困村退出验收核查表》

3.《贫困村退出验收核查统计表》

4.《贫困退出验收核查合格率汇总表》

5.《贫困退出验收核查案例表》

6.永州市脱贫攻坚“三率一度”入户调查问卷

7. 2017年脱贫攻坚“三率一度”统计表

8.2017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计划

9.脱贫退出核查组抽调组长及成员名额表

10.脱贫退出核查分组及其核查县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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