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警预报(以下简称预警),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保障我县养禽业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台安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预警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警预报(以下简称预警),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保障我县养禽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办法》和《辽宁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警的基本内涵
预警是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易感禽群免疫率抽查、免疫抗体监测、病原学监测、动物卫生组织体系运行情况、候鸟迁徙规律和周边国家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情况等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风险因子的综合分析,对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报。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风险因子
1.病原学监测。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监测。定期监测和随时监测相结合,具体监测数量与范围按照省市年度监测计划进行。
在候鸟迁徙期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我县大麦科湿地以及主要河流水网滩地等候鸟栖息地进行监测。
2.免疫率抽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各镇场、街道办事处于每季度最后一月10日前随机对本辖区的30个饲养场(户)(其中散养户不少于10户)应免家禽免疫率进行抽查,以此推算该镇场、街道办事处同期应免家禽的免疫率。
3.免疫抗体监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省规定进行免疫抗体监测,监测数量、范围及结果上报时间按照省年度监测计划执行。
4.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对各镇场、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30个养禽场(户),重点了解家禽健康状况、临床表现、发病率、死亡率、免疫情况、疫苗来源等。
三、预警信息的汇总
病原学监测、易感禽群免疫率抽查、免疫抗体监测、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动物卫生组织体系运行情况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四、预警级别的判定标准
1.四级预警(蓝色预警)的判定标准。区域内养禽密度高或散养比例高,并处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多发季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1)抽查时应免禽群免疫率85—95%。
(2)规模饲养场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距国家标准相差6—10个百分点,散养禽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距国家标准相差10—20个百分点。
(3)相邻市、县发生疫情,且疫点距离我县相邻镇场、街道办事处边界50公里以上。
(4)县内一个以上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动物卫生组织体系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行。
(5)存在防疫工作不落实的其他情形。
2.三级预警(黄色预警)的判定标准。区域内养禽密度较高,散养禽比例较高,并处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多发季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1)候鸟或留鸟体内检测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2)免疫率抽查时应免禽免疫率在84%以下。
(3)规模饲养场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距国家标准相差10个百分点以上,散养家禽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距国家标准相差20个百分点以上。
(4)处于同一候鸟迁徙路线上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疫情,并处于候鸟迁徙期,候鸟迁徙途经我县。
(5)相邻市县发生疫情,且疫点距离我县相邻镇场、街道办事处边界30公里。
3.二级预警(橙色预警)的判定标准。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多发季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1)在家禽体内检测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2)相邻市县发生疫情,且疫点距离我县相邻镇场、街道办事处边界20公里以内。
(3)卫生部门监测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
4.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的判定标准。我县境内家禽发生疑似疫情的,确定为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5.国家、省、市发布预警的,我县从其规定。
五、风险评估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组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评估专家组,依据预警级别的判定标准,结合交通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分别对各镇场、街道办事处的预警级别提出意见。
六、预警级别的确定
1.四级和三级预警由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总指挥审批;二级和一级预警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或依法授权后,由县政府审批。
2.各镇场、街道办事处的预警信息以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为准;自行预警的,预警级别不得低于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同期预警级别。
七、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每季度的最后一月发布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信息。遇有监测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特殊情况随时发布紧急预警。
预警信息以文件、公告等形式发布。
2.预警信息的文字材料主送各镇场、街道办事处,抄送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各镇场、街道办事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抄报市农村经济委员会、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八、预警响应措施
1.四级预警响应措施。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加强免疫;完善相应防控措施。
2.三级预警响应措施。要对发现的野禽及其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场所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对发现带野毒禽周围13公里的区域进行疫情排查。加强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加强免疫。实行防控工作动态报告制度。
3.二级预警响应措施。要扑杀带毒禽群,销毁有关禽类产品,对死禽、被扑杀禽、被销毁禽类产品、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物和禽舍、场所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对发现带毒禽周围13公里的区域进行疫情排查。对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接触的及其所在村、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家禽进行病原学监测,调查病源;加强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加强免疫。实行防控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
4.一级预警响应措施。要立即划定疫点,调查疫源,了解免疫和监测情况;对疫点实施严格封锁,扑杀疑似禽群,销毁有关禽类产品;对死禽、被扑杀禽、被销毁禽类产品、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被污染物和禽舍、场所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对发现疑似禽群周围13公里的区域进行疫情排查。加强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加强免疫。实行防控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
疫情确诊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九、预警的解除
经过21天以上监测,当疫情发生风险进入正常警限范围后,按照启动预警的程序解除预警。
十、预警财政保障
镇场、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预警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