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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发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对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通知【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9 17: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转发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对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通知【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对于转发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对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通知【优秀范文】

 

 七星关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关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

 现将《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关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二、会场安排 区级分会场设在区公安局一楼视频会议室;各乡镇派出所设分会场(乡镇派出所会议室不能用的在就近乡镇派出所视频会议室参会,并提前向区社防组报备)。

 三、参会人员 (一)区公安局一楼视频会议室: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分管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 大新桥、观音桥、徳溪、鸭池、撒拉溪5 5 个乡镇街道 党委政府一名正职领导及社防组一名工

 )

 作人员(其余工作人员在所属派出所参会)。

 (二)乡镇派出所会议室: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一名正职领导及社防组全体人员。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 12 月 7 日 12 时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到区社防组(各乡镇参会人员名单通过“区社防组-核查专班”微信群报送,区直成员单位参会名单通过电话 19384370017报送)。

 2.请公安分局科通部门做好会议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号畅通; 3.请参会人员保持会场纪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提前 10 分钟入场。

 (联系人:李兰,电话:13678579710)

  。

 注:市级培训会结束后,区社防组继续组织召开培训会。

  七星关区疫情社会防控组

  2021 年 12 月 6 日

 毕节市疫情社会防控组 内部传真电报

 毕疫社防传发〔2021〕243 号

  签发人:宋

 宣 发电时间:12 月 6 日

  发文人:罗招红

  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防控组 关于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防组:

 根据工作需要,市社会防控组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5 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二、会场安排 在市公安局 14 楼指挥中心大厅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公安局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各乡镇派出所设分会场(乡镇派出所会议室不能用的在就近乡镇派出所视频会议室参会,并提前向市社防组报备)。

 三、参会人员 (一)市级社防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务段毕节站、毕节飞雄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社防工作的负责人; (二)县级社防组成员单位:比照市级社防组成员单位; (三)乡镇:乡镇党委政府一名正职领导及社防组全体人员。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市社防办郭效果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持。

 (一)市社防办专职副主任蔡坤同志对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政策进行解读、数据核查工作进行培训、对关联人员排查工作进行培训; (二)市社防办常务副主任许如鹏同志做工作安排。

 五、有关要求 1.请市级社防组成员单位、县(市、区)(含乡镇社防组)参会名单于 12 月 7 日下午 15 时前报市防控组; 2.请各级公安科信部门做好会议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号畅通; 3.请警保部门做好会务保障,包括口罩、座牌、茶水等;

 4.请参会人员保持会场纪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提前 10 分钟入场。

 (联系人:汪佳伟,电话:15329720919)

 毕节市疫情社会防控组

 2021 年 12 月 6 日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

 2021 年 12 月 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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