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商务局对于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改报告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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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节
市
商
务
局
毕节市 商务局关于 全市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 整改 报告 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电商示范工作重要指示与工作部署,为深入强化电商工作问题、难题、短板的整改力度,促进电商示范工作规范化,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创新能力,进一步有序、有效、有质地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开展,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改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整改报告内容
(一)
简单叙述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县乡(镇)村级三级电商运营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电商培训体系、资金使用等其他方面推进情况。
(二)
重点查找示范工作存在问题 。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情况,逐一查找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导致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
(三)提出 示范 工作难题整改举措。针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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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处理解决难题的方式方法,所提出的举措要切实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二、 工作整改要求
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当前辖区内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在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撰写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是全面开展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情况的调度摸底工作,并形成调度制度,每月定时上报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情况。
三是对达不到要求的站点立即进行整改,其中重点对运营不好的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整改。
四是明确服务站点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对确实已经丧失电商服务功能,无法进行整改的站点进行摘牌关停,并在短期内重新培训人员重新组织新建站点。
五是请各县(区、管委会)结合你们截至 11 月报送的电商数据信息(详见 附件 1 1 和 附件 2 2)和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问题整改。
六是凡以后报送的数据信息将以此整改后的数据为基础,若国家纪检审计部门或者省纪检审计部门随意抽查仍然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那么相关责任报送县(区)自负。
七是全省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自查自纠大整改,请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于 12 月 30 日前报送整改方案,并每周上报一次整改情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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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商务局。
附件:1.2018 年(11 月)全市电商十百千项目建设情
况表
2.2018 年(11 月)全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统计表
3.2018 年全市农村电商示范乡(镇)村服务站点整改信息表
毕节市商务局
2018 年 12 月 24 日 联系人:易凤,电话:8222211,邮箱:1779028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