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5篇
第一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2017〕x号)和《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2017〕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确保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二、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和沟塘。
三、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乡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担任一级副“河长”。
(二)村级河道。河道所流经村的包村组长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第二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如下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精神,按照《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20xx年初,建立乡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二)到20xx年底,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担任乡级“河长”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2.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编制全乡河流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乡河流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流综合整治问题;负责河流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乡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水库整治、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
(七)加强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监管。
(八)落实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河流水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
第三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
乡镇街道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精神,加强街道水环境治理,推进街道河湖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美丽新胜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美丽东营区”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街道发展建设,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街道级、村(居)级河长制全覆盖。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流经街道村居、社区范围内的河道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建等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严格节水标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2、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统筹规划防洪、排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搞好确权登记。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道水域及河岸巡查,掌握沿线动态变化,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乱倒乱排、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认真执行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政策。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3、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搞好街道辖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
4、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按着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2、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3、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按着上级要求,限期完成辖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6.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修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加强城市湿地保护,推进湿地生态工程和城区河湖水体连通工程建设。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六)加强执法监管
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配合上级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胜利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张广林主任担任。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承担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着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街道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划分,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根据河流流经区域,各村书记、社区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各区域内的河长。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开展联防联治,负责管理河道或河段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街道有关部门职责
宣传办:负责全街道河道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水利站: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街道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和监督全街道河道生态建设,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搞好“清河”、“黑河、臭河、垃圾河”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
环卫站: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重要河道日常保洁工作,以及涉河障碍清除,垃圾清理、清运。
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涉水项目调查执法和排放监督,实施水环境质量检测,严厉打击涉水污染行为。联合上级及街道有关部门搞好排污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封堵排污口,按着上级要求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
农业服务中心: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化费、农药使用,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负责全面关停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全面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战果,防止养殖业回潮反弹。
财税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国土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派出所:负责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各村居、社区:负责本村、社区管理范围内的河道管护工作,按照河道管护职责、目标要求,在河道长的指导安排下,开展一系列整治工作。
纪工委:对未完成河道整治任务的村居、社区、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追究责任人,按着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五、保障措施
1、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善始善终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各村、社区河道管理保护情况。
4、抓好资金落实。要加大投入,落实河道管理保护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5、加强舆论宣传。在河道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道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道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道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
[计划方案]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场镇污水管网部分破损;
(三)辖区河道沿岸普遍存在钓鱼者随意丢弃白色垃圾现象;
(四)河道中有垃圾漂浮,水葫芦;
(五)村(居)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
二、整改措施
(一)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现象。
1、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标识牌,禁止倾倒垃圾,由村两委班子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对随意倾倒垃圾者进行劝导并制止其污染行为,同时进行影像资料取证留存,对屡劝不止、倾倒垃圾至河道沿岸的村民进行公开通报,情节恶劣者按相关环保法律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生活污水处置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河流水资源的意识;
3、加强对场镇及河道沿岸住户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监督管理,杜绝住户将垃圾直接倾倒河道内;
4、加强对场镇垃圾清运存包方的监管,加大垃圾转运的频率。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场镇污水管网部分破损。
1、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场镇污水处理项目;
2、对污水管网破损处进行摸排统计,由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进行临时性修复疏通;
3、镇建管所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对沿河新建住房的监管,通过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督促农户新建房时修建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三)辖区河道存在钓鱼人员丢弃垃圾现象
1、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2、镇河长办、各村要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污染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
3、成立“永乐镇钓鱼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钓鱼比赛”等趣味活动,吸引广大钓鱼爱好者加入协会。目的是能够把爱好钓鱼的人员及人数进行摸底统计,同时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四)河道中有白色垃圾,水葫芦现象
由镇政府负责集中打捞,统一清理。具体做法: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河道中水葫芦和白色垃圾等污染水源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清理期间以及验收工作由镇河长办统一进行指挥督促,负责验收。
(五)针对村(居)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问题。
各村(居)河段长务必担负起河长巡查职责,对各自负责辖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各村(居)负责任见附件),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巡查与监督:
1、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2、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法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4、生活垃圾是否进行有效收集与处置等;
5、砂石是否规范开采、河道是否被毁损等。
6、村(居)级河长(责任人)巡河频次为每天1次,保洁员原则上每天1次,所有巡河情况必须留有痕迹管理资料。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镇河长办。每月10日,20日,30日将纸质档、电子档上交镇河长制办公室,联络人:田毅 182********。
第五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怎么写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域管理,维护水生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河、库、塘、堰,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进一步深化河、库、塘、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库、塘、堰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乡“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强化各村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二)完善河长制工作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
(三)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河、库、塘、堰管理体系,全面深入实施“河长制”,实现与“湖长制”的无缝衔接。
(四)完善河、库、塘、堰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辖区内山青、水秀、天蓝、乡美的生态保护目标。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XX。
2、明确工作职责
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库、塘、堰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库、塘、堰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库、塘、堰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库、塘、堰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库、塘、堰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塘、堰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