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二○**年,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及县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总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二○**年,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及县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一法三规一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根本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深化“三结合”,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优质服务,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据统计:全镇总人口625**人,已婚育龄妇女12159人,其中:无孩398人,一孩6433人(办独生子女证4269人),二孩4746人,多孩582人。全镇全年出生435人(计划内出生376人,计划外出生5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38‰,人口出生率达6.81‰,计划生育率达到86.44%,综合节(绝)育率达到93.84%。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年来,全镇上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为主题,以“三三三二一”工作思路为抓手,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继续实行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我镇始终把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放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全局综合决策,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苦性的认识,增强了抓紧抓好计生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把计生工作列入镇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坚定不移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不动摇,将出生率、计生率、自然增长率、“三查”率、“三结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财政投入等重要指标纳入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管理,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后进村制,继续坚持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到了每个片区、每个部门和每个驻村干部,进一步规范了考核奖励政策。严格考核奖惩,较好的创造了计划生育工作大环境,为确保今年人口计划的完成夯实了基础。
(二)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努力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以来,全镇上下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计生法律法规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在3、4月均以不同形式的宣传主题开展了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二是对计生干部、育龄群众分层次进行人口知识和计生政策教育;三是中小学校开设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四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三下乡”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5?29”协会纪念日,精心组织了社会宣传活动;五是对村专干举办了法制培训以及计生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工作培训会;六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精神,扎实开展好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镇计生办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意见和规定,并通过会议、标语、专栏、宣传车、有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央《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大会精神,在全镇形成了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努力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开展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的摸底调查及上报工作,今年新增对象14人。二是制定和出台了对“三结合”户的帮扶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加大了政策、项目、措施、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同时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规模帮扶,集中在熊家林、中心、酒谷3个村开展规模帮扶,抓点示范,逐步使所有计划生育家庭通过“三结合”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生活,促进生育观念转变。目前,全镇有计生“三结合”帮扶基地3个,帮扶户511户。巩固了协会整建成果,继续推广协会“中心户”并积极开展了活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工作,完善和实施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
(四)狠抓计生优质服务,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需要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强化阵地建设。今年按照“五个一”标准将中心村建成了规范的村级服务室。全镇以“县站为龙头、乡镇站为主体、村室为依托”的计划生育科技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基本实现技术管理规范化;三是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镇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从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出发,围绕“三育”,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情选择等优质服务。据统计,在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中,为患者不同程度妇科常见病育龄群众进行防治,治愈288人,为949位青年男女提供优生、优育指导,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进一步加大了对流动人口和早、非婚生育的综合治理力度,继续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生目标管理,实行单项考核。今年计生工作管理流动人口14823人,已婚育龄妇女7953人,办证5848人,办证率73.5%和签定合同率达94%,寄回合格孕情证明达93%以上。
(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生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人口计划统计管理。开展了对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建立,实行了微机化管理,促进了统计质量的提高;二是狠抓计生孕前型管理工作,坚持季度“三查”,强化“三查”力度,努力提高参检率、避孕节育及时率、补救措施落实率;三是加强计生经费收、管、用,各类收费均先进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上级和镇上的财务制度,先请示后支付,严格征收标准,做到节约支出。
(六)狠抓“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针对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中“重男轻女”这一关键问题和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推进生育文化建设,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根据县计生委的文件要求,我镇调整了“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了任务、措施、投入三到位,我镇上报关爱女孩人员127名,发放爱心卡127户,使她们在社会上有了地位,经济上有了实惠,生活上有了保障。
(七)狠抓村(居)民自治工作,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我镇认真抓住村规民约制度、合同管理、村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指导各村(社区)按照“三上三下”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规范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签订了计生服务协议,建立健全了“村两委”计生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定目标、定责任、定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三定一挂”责任制,稳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
(八)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
自“集中宣传服务月”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领导有力,镇计生办积极组织,指导到位,镇社事办、派出所、法庭、中心卫生院、工商所等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村两委行动迅速,措施具体,各片区组织有力,做到了目标清、责任明、组织好、力度大、措施实,“集中宣传服务月”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1、领导力度更强
一是镇党委、镇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计划生育的相关文件,并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部门配合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是各村(社区)两委抓好计生工作的决心进一步增强。
2、宣传氛围更浓
自“集中宣传服务月”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计生办、各片区、各村两委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书写标语、举办专栏、出动宣传车、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采取集中宣传突击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扭转了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错误认识,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逐步得到转变。
3、基层基础更实
在“集中宣传服务月”期间,我镇在县计生委的指导下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了“五清理、五落实”工作,全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一是家底进一步摸清;二是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效果明显,截止10月19日,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64例,落实补救措施22例;三是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季度“三查”情况明显好转;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更规范,效果更好;五是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稳步开展;六是流动人口管理更规范,管理力度更强。
二、当前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镇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稍有松懈,都可能引起低生育水平的反弹。
二是计生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群众知晓率还不高。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孕前型管理工作力度还不够,有的村干部重视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断档脱节,工作不到位、不落实,导致计生工作被动。
四是计生经费仍然紧张,社会抚养费征收仍有一定难度。
五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面宽量大,外出违法生育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在20**年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二○○八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二○○八年,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定》精神和“一法三规”及省《条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综合治理、政策推动”的管理机制,推进计生机制、投入、用人、考核四项改革,努力强化法制、人本、发展、开放四个意识,为全镇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
二○○八年的目标是:全镇年末总人口控制在63000人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42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7%以上,季度“三查”率达到95%,综合节育率达94%,“三结合”示范户人均增收150元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我们继续把人口出生率、计生率、自然增长率、“三结合”、社抚费征收和经费投入等计划生育指标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全镇上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等制度,严肃查处在人口问题上严重失职的干部和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到每一个部门、每个村、每个驻村干部,严格考核奖励。
(二)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生育文化建设工程
以中央《决定》为指导,在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同时,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保护三者关系中人口是关键的宣传力度。深化生育文化建设工程,在巩固原有生育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生育文化工程。加大新闻宣传、社会舆论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环境。认真落实人口理论教育和育龄人群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五期”知识教育。抓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特别是“一法三规”的进村入户,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基本国策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稳定充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镇计划生育基础帐、卡、册完全实行微机信息化管理,加强检查督促,做到“月月清”。围绕工作重点,加大平时专题调查力度和密度,提高对村级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加大外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四)以人为本,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实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要围绕生育、不育、节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及生殖健康服务,逐步实现每一个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需要。积极抓好乡镇服务站、村服务室的软、硬建设,提高技术质量,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乡镇站为枢纽、村室为前沿的技术服务体系。镇服务站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和防病治病工作,坚持季度“三查”,特别是在“查病”方面多为育龄妇女服务,切实让育龄群众满意。
(五)落实政策,建立完善利益导向工程
继续从政策、项目、措施、资金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完善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并在落实上下功夫。政府务必动员各部门积极参与“三结合”,特别是在成片帮扶、规模效益上狠下功夫,力争实现“三结合”帮扶户人均增收150元的目标。巩固协会整建成果,推广协会“中心户”,积极开展活动,根据新情况,研究实施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优待办法,逐步完善和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
(六)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村(居)自治工程
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要继续按照“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的要求,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目的,建立和完善“县指导、乡(镇)服务、村为主、社协助、户落实”的工作新机制。各村必须狠抓季度早检、早检追踪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切实控制超生,计生办在各季度末实行目标考核兑现。
深化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强化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早非婚生育的综合治理力度,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合同签订率,减少违法生育。严格“七不准”公示制度,坚持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七不准”和“十禁止”的关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防止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七)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要广泛宣传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办法,并积极动员对象自觉缴款。对那些有法不依、违法又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镇计生办继续组织专业执法队伍,依法征收。同时将收款任务分解量化到每个职工、每个村加大征收力度。
乡镇计生办
二○**年十月二十日
推荐访问:乡镇 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总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