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7〕12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望办发〔2007〕27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镇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为平台,以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基层防腐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高效营运和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四权”不变的原则。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资源。
2、依法管理的原则。要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签订书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3、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健全“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发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
4、简便有效的原则。在对集体“三资”清查登记和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工作实际,将复杂的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程序化,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简便实用,让农村干部群众乐于接受;要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组织形式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形式
建立农村“三资”管理体系。成立“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程启楼同志任组长,由副镇长何应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镇人大纪委负责监督。“一办”即:“三资”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长兼任,地点设在镇财政所。对村集体“三资”实行管理服务,由村委会与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签署管理协议。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建立统一的村集体“三资”台账,对各村“三资”开展管理服务。村集体“三资”台账的保管、登记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行电算化。各村委会根据“三资”的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到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进行台账变更调整,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实行“三资”管理服务后,各村委会只设一名报账员(由村文书担任),负责报账和村“三资”管理日常工作。为方便工作,可以根据各村委会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额度,由村报账员定期到“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帐并领取备用金。
(二)方法步骤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从2010年6月份开始到2010年9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0年6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精心设计“三资”清查表格,培训业务骨干,全面部署“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根据县里统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挂牌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并在望马楼村先行试点,积累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印制清查表格,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2、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下旬)。主要任务是:镇、村(居)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清查建档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7月下旬)。主要任务是:由镇抽调精干人员,分村组建清查小组,按照《鸦滩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望办发[2007]27号)文件要求,对各村委会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三资”清理登记结果全面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调整完善相关账务,分类建立各种台账,同时报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4、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按照贴近实际、实用性强、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完善村级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公开、资产清查、资产台账、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资源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资源承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管理等项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起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
5、规范管理阶段(2010年8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登记后的集体“三资”纳入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进行统一监管。在使用、开发、租赁、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或集体“三资”产权发生变动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履行相关手续,实行动态管理。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营运管理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审核财务收支、审查公开内容、参与资产资源处置和招投标、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等。
6、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主要任务是:按照镇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接受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圆满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村委会“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为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驻村干部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联村干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指导。
(二)把握关键环节。一是要扎实做好清查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实事求是地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总的要求是:对各村委会的现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要进行实地清查盘点;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和对外投资要通过函证核对;对资源性资产采取实地勘察与查账相结合的办法,逐项盘点,据实登记;二是要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权属不明、存在争议的资产,先清查登记,待权属明了后再做调整;关于经济合同清查建账问题,集体资产资源登记造册,重在今后的规范管理,对现已发包或租赁的资产资源,原则上尊重历史,待合同到期后进行规范;对于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明确的权属进行登记管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机动地、山林、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集体资源要进行重点清查登记。三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居)委会对集体“三资”清查核实登记后,要向村民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四是健全“三资”管理台账。经过公示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表,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由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登记台账(一式两份,镇“三资”办和村各一份),实行动态管理。
(三)规范操作程序。一是要规范账户管理。各村委会必须将所有的财务收支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核算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自设立“小金库”。二是要规范票据管理。各村委会必须使用镇“三资”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制的专用票据。镇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按照“限量购领、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以票控收”的原则申领和缴销。三要规范财务收支。今后,凡村集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物资;村集体使用自有资金单项或批量采购3000元以上物资的由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集中采购。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要对各村的原始收支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的票据凭证,责令退回补办;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据不予入账,并督促纠正。四要规范招投标程序。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镇纪委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凡发现不认真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要对主管领导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严肃工作纪律。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及镇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把握有关涉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及时答复群众咨询。镇“三资”管理办公室要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资产、资源流失发生。各村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推进“三资”管理的各项决定,全面清查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或漏报,更不得私分损坏。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经办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