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镇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三套班领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办法】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镇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三套班领导、镇机关包保干部、镇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对村考核(100分)
1、组织管理(10分)
(1)村建立指挥分队、帐篷临时党支部、禁烧突击队等组织机构,并建立责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2分)
(2)村要明确各地块禁烧责任人,具体落实到村组、农户、地块、经纪人,及时明确各地块收割进展情况。(2分)
(3)建立村、组、户工作网络,召开群众动员大会,与村组干部签订目标责任状,群众签订禁烧承诺书。(3分)
(4)镇村成立联合执法组,对联合收割机进行入境检查、田间巡逻和现场执法等工作;成立现场巡查组对收割作业标准进行监督管理;成立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灭火器材。(2分)
(5)按时保质完成镇综禁办交办的各项工作。(1分)
2、秸秆禁烧、禁抛(40分)
(1)辖区内实现全面禁烧(30分)。着火点以卫星监测发现秸秆焚烧火点(以国家规定卫星火点数及省通报卫星火点数为准)、市县督查秸秆焚烧火点发现以市县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为准,省级以上通报一个火点实行一票否决,市级发现一个着火点扣2分,镇级发现一个着火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无秸秆弃置于街头、路边、河道、沟渠现象(1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秸秆综合利用(40分)
(1)以秸秆还田为主和综合利用为辅。全量还田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20分)
(2)建设收储场地,沂河淌沿线的村(有河淌地的村)要设置10亩以上临时堆处点4个以上,并有专人看守。(10分)
(3)落实合格收割机10台以上。(10分)
4、宣传培训(10分)
村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横幅和标语,广播宣传每天3次(4分),横幅不少于10条(3分),墙体标语不少于5条,手写标语不少于20条(3分)。
(二)对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根据分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另行考核。
三、奖惩
(一)目标完成奖
1、对完成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工作组和个人给予奖励,按照缴纳保证金数额的1:3比例奖励。
2、对完成秸秆还田作业有关规定的实行以奖代补,每亩还田费用30元。
(二)惩罚
1、对区镇三套班成员、村固定补干部、机关包保干部实行“三位一体”捆绑包保,实行保证金制度。其中,区镇三套班成员缴纳保证金5000元,村固定补干部缴纳保证金1000元,村副职干部缴纳保证金500元,镇机关包保人员缴纳保证金500元(含包村大学生村官)。保证金统一交镇财政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各包保责任人。在秸秆禁烧期间,镇机关除党政办和综禁办各留人值班外,其他所有人员全部分到村里,并且包到具体地块。
2、严禁第一把火。对我镇境内出现省市县第一个秸秆着火点(省市县有关部门通报结果为准),扣除全村所有保证金,取消各项奖补资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扣5分,并一票否决;对产生着火点田块的责任人(包括定村干部),由镇纪委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直接免职处理。
3、机关下派人员的考核,由办公室和督察组进行双向考核,督查在岗情况实行当场签到制度。
4、对出现秸秆焚烧300平方米以上及以上连片过火面积的工作组,扣清保证金。
5、对发现将秸秆弃置于田头、路边、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有1处弃置点扣包保责任人500元保证金,扣完为止。
四、考核组织
考核奖惩工作由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督查办、综禁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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