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对于转发《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自查排查和专项调研通知》通知,供大家参考。
毕 节 市 乡 村 振 兴 局
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省委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 自查排查和专项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金海湖新区农办:
为贯彻落实近期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根据《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自查排查和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请各县(自治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自查排查,并于 11 月 15 日前将自查报告(含附表)盖章版(附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1.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公益 性岗位自查排查和专项调研的通知 2.贵州省 2021 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自查排查统计表 (市、州)
毕节市乡村振兴局
2021 年 11 月 10 日
( 联 系 人 :
刘 星 余 ; 联 系 电 话 :
18396905279 ; 邮箱:sfpbhyfpz.163com)
推荐访问: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对于转发《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自查排查和专项调研通知》通知 乡村 毕节市 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