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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考

时间:2022-05-03 0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并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当前,xx个贫困县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告别了延续千年的绝对贫困。但“十四五”期间,xx仍面临补短板、强基础、强产业、促增收等重点任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助力解决乡村相对贫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现实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重点做好体制机制、政策体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农”队伍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六个方面的衔接工作。

加快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和关键是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要强化部门联动,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明确衔接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体制机制。应尽快探索建立各级政府工作协调和项目统筹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体系、考核考评监督体系、政策支撑体系、要素投入体系等方面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支撑体系。一是探索建立省级扶贫机构和乡村振兴领导机构等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增强领导决策的一致性、协同性、高效性。二是参考借鉴脱贫攻坚经验,进一步延续并建立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谋划政策举措、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各项政策落实。三是结合乡村振兴需要,在认真梳理总结脱贫攻坚考核监督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导督促作用。

全面梳理整合政策,做好政策体系衔接。在脱贫攻坚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

“十四五”时期,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取消一批、保留一批、优化一批、强化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各类支持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发展的特惠性、普惠性政策进行系统的分类梳理、清理整合,推动聚焦个体化发展转变为支持多元化发展、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民生政策、特殊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扶持措施,将脱贫攻坚中有用管用的政策措施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制度性安排。如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可根据相对贫困人口结构特点,相应调整扶贫政策,将扶贫保障性政策与民政部门负责的低保、五保、残疾人救助等政策进行统筹衔接,在认定标准、扶持救助、管理系统等方面逐步实现并轨运行,形成乡村振兴中相对贫困群体保障和帮扶的长效机制。如在资金扶持政策方面,可在前期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能归尽归”的原则,进一步将各类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改革创新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金效益。

推进乡村产业升级,做好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产业发展是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最大结合点,是实现乡村振兴、脱贫致富的关键。在脱贫攻坚阶段,扶贫产业具有就业门槛低、增收见效快的优势,能够支撑贫困地区较快实现脱贫。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扶贫产业项目大多存在短期化倾向,产业发展基础不够牢固、可持续性有待增强。应综合考虑产业选择、政策支持、技术服务、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内容,将产业发展的重点转换到产业兴旺的要求上来,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上下功夫,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一是接续构建良好的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在产业扶贫中,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扶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消费扶贫,为扶贫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应接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如可衔接好土地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资金扶持、消费市场对接等做法,将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良好效益的扶贫产业纳入重点发展产业给予培育,支持其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二是接续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产业扶贫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产业规模和效益。三是立足当地实际、发挥当地特色,分类提升乡村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景观功能等,在提升农村各项功能的基础上,以功能融合促进产业融合,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多维延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夯实发展基础,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衔接。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要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指引下,抢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机遇,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衔接。一是持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有条件地区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垃圾收运及处理处置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公用设施建设,持续扎实建设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加大农业领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三是做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全面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加快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管理运行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另外,还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体系,提高农村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能力。

强化“三农”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衔接。干部人才和基层组织建设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两者的衔接离不开人才队伍的衔接。一是可继续下派乡村振兴指导员,组建乡村振兴服务团(队),夯实“三农”工作的干部队伍基础。二是可试点将公费师范生、医学生的招收培养范围扩大至农科生,并逐年提高农科生招生录取人数,引导更多人才到农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三是抓住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推介工作的机遇,鼓励省内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树立产业办学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构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体系。四是持续加强科技和人才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与农村地区建立长期帮扶与合作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能力。

聚焦乡风文明,做好“扶志扶智”与文化振兴衔接。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在脱贫攻坚阶段,各地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各地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兴建了一批传习所、乡村图书馆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持续巩固拓展乡风文明成果、接续推进文化振兴。一是持续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农村法治课堂”“农民夜校”等系列活动,邀请专家、行业带头人等结合各地实际,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开展农业生产培训,补齐农民“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巩固提升“扶志扶智”工作。二是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和特色文化,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产品”等文化产业业态,激活乡村文化生命力。三是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村寨、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乡风文明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