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志愿者管理制度1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群众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的文体活动,积极发挥文化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作用,推动文化志愿者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乡镇志愿者管理制度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乡镇志愿者管理制度1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群众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的文体活动,积极发挥文化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作用,推动文化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发展,结合文化志愿者服务的性质和特点,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镇群众文化团体的综合水*,加快全镇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宗旨
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和推动全镇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建立一支有一定规模、高素质的文化志愿者队伍,缓解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
二、主要原则
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文化志愿者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为群众、社会提供非盈利、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协助**门和公益性文化场馆无偿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向公众提供辅助性服务。文化志愿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
2、公共图书馆整理、读者管理、阅读辅导;
3、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
4、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服务;
5、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
6、协助**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7、开展文化志愿者的理论研究工作;
8、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
四、人员条件
1、民间文艺团体或团队;
2、各级文化从业人员;
3、专业文艺团体从业人员;
4、有艺术专长的社会人士;
5、对文化工作有热忱并愿意参与文化活动的社会人士。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并具备承担文化服务工作的基本文化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年龄在16周岁至70岁之间的人士均可申请参加。
五、组织机构
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由乡镇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村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六、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文化志愿者队伍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2、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2、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的形象;
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乡镇志愿者管理制度2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维护志愿者的整体形象。
第二条:遵循“自愿、*等、无偿、诚信、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大厅的管理和工作岗位安排,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第三条:开展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以志愿工作或志愿工作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志愿服务工作原则和志愿服务团队形象的活动。
第四条: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和其他技能学习,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组织联络体系、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志愿服务期间,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坚守工作岗位,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第六条:维护志愿者公众形象,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第七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本着服务群众的目的提供免费服务,确保工作尽职尽责。在岗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仪表不整、歪站斜坐、大声喧哗、追逐嬉戏、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有损志愿者形象的事情。
第八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之间积极沟通,注重团结合作,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提醒,关心鼓励,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第十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不得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钱物。
乡镇志愿者管理制度3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健全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二、志愿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党团员模范先锋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四、开展志愿服务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准时上岗、不迟到、早退、讲信用。
五、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结合炼化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实际开展各种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六、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七、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
八、建立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推荐表彰年度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