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1 根据万纪发4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党委*为组长的xx镇党员干部违规经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菁选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1
根据万纪发4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党委*为组长的xx镇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我单位认真对照上级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我单位共有党员干部30人,由党员干部本人签订《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30份、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30份。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和单位调查核实,我单位没有党员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也没有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也没有干部家属在其职权范围内投资入股或进行其它营利性活动。
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2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